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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肥东县委、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东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东发〔2007〕19号)精神,肥东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物价局、招商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主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招商引资、物价管理的综合经济部门。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原则,确定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原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所承担的各项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1、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改革项目审批制度,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逐步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制定投资方向,引导投资,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对符合产业政策,企业自筹资金且不需要县平衡资金的项目,实行备案制、核准制;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含由政府财政担保的贷款资金和国债资金)实行审批制;对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概算进行监督检查;公开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强化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促进循环经济。
3、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定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能。将对竞争性领域的待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4、加强对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的研究,针对有关投资、财政、信贷、价格、国外贷款、国家储备等重要经济政策的变化提出应对建议。分析本县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发布全县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搞好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二)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方案;参与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三)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制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应急保障预案、方案;组织国民经济潜力调查;编制、审批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项目。
(四)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项目库建设,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重点,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重大政策;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申报;负责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度项目计划;参与编制政府投融资计划;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会同县财政局编制全县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实施对县财政性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全县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五)拟订全县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研究提出新型化工业发展战略,研究全县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商贸流通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六)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县第三产业发展的分析预测、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省、市、县三产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实施情况;编制全县第三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制定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七)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财政金融工作方针的政策建议和运用计划、投资、财政、信贷、税收、价格等重要经济手段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设;研究提出地方投融资政策建议;编制全县申报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组织和协调全县信用体系建设。
(八)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负责教育、人口、文化、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制定全县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九)研究提出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提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政策;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审批和审查上报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重要项目;编制全县和区域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拟定全县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全县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经济技术协作活动;负责开发区、乡镇工业聚集区的相关工作。
(十)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及政策;编制利用外资和向境外投资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审批、申报利用外资项目;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协调工作,参与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十二)负责牵头组织各类招商活动,指导、协调相关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招商网络建设,协助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宣传;定期发布招商信息;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知识教育和人才培训。
(十三)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服务;协调、参与外来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和项目实施;对外来投资企业做好服务、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外来投资企业履行合同,兑现相关政策,协调处理外来投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四)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督查、考核;牵头组织对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兑现工作;组织本地区外来投资企业、乡镇、开发区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服务工作开展测评。
(十五)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负责县级驻外招商小组、招商办事处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单位的驻外招商小组给予业务指导。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国务院、省、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规定的贯彻落实。
(十七)研究制定全县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和中长期调控计划及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依法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十八)研究制定本县定价目录;建立和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定、价格公告制度。
(十九)研究制定价格改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实施政策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
(二十)负责管理国家行政机关收费;负责管理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实施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治理各类乱收费。
(二十一)负责全县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二十二)指导价格检测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二十三)负责主要工农产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
(二十四)负责全县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估价和复核裁定工作的管理,审核和管理估价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价格咨询服务工作。
(二十五)指导、监督全县的价格管理工作;培训基层和企业物价人员,指导企业用好定价权和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负责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
(二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9个职能科(室)和1个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济研究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办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广电管理、秘书事务、档案、保密、应急、信访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工会、计划生育、职工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的管理;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收集、汇报和简报编辑工作;协助委领导做好委机关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汇总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研究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负责委内综合性文稿、报告和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的牵头起草、审核工作;承担县经济社会综合协调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县人口、文化、教育、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分析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项目办公室(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提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全县项目库建设,围绕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提出全县项目编报目录,搜集和筛选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工作;负责承办各类招商活动的项目推介和签约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组织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县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衔接省“861”、市“1346”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负责对国家国债资金和省、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投资的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投资概算进行监督检查,并配合国家、省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开展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四)投资科
组织编制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根据国家产业投资目录,结合县情,制定发布本县产业投资目录;分析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提出调控的政策措施;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措施,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参与编制政府投融资计划;指导监督政策性资金使用方向;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县民间投资政策研究提出本县利用外资的投资政策、规模和投向;负责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市的重要投资政策和投资信息;负责向上申报项目,做好资金争取工作;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转报工作。
(五)体制改革科
研究制定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规划和年度改革实施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参与全县重要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跟踪检查有关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做好信用建设和企业上市融资等工作。
(六)招商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县对外招商引资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国内外资本流动、产业转移的最新动态及全县招商引资综合情况,提出全县投资产业发展导向及招商引资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和拟定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负责招商引资宣传资料的编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招商引资宣传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兑现;负责组织本地区外来投资企业对政府有关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服务工作开展测评。
(七)招商综合科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调度、考核;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环境考察、政策解答、投诉受理等全程服务工作;负责建立招商项目库、资源库及相关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招商小组、驻外招商联络处的管理考核;负责牵头组织各类招商活动。
(八)价格管理科
管理列名管理的农副产品、轻、重工业产品价格;落实主要农副产品、主要工业产品价格改革方案;制定和审批属于县管的农副产品价格,轻、重工业产品价格;负责制定全县房地产价格;参与管理商品住宅价格、土地基准价、土地出让和转让价格;贯彻上级定价和管理国家指导价的农副产品价格和工业品价格,对放开的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和工业品市场价格动态进行预测、监测、监控,完善落实提价申报、备案制度;负责县级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落实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
(九)收费管理科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负责收费目录管理和《收费许可证》管理;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收费年审;治理乱收费;负责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争议;对实行市场调节的经营性收费实行指导;协调、处理上述收费方面的争议;负责全县经营和服务性收费管理,制定、调整审批由县管的经营和服务性收费。
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济研究室
撤销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设立经济研究室,为县发改委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调查研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全县和区域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受委托为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拟定发展规划、进行重大决策、编制申报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招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核定领导职数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县物价局局长1名(由县发改委领导兼任),副局长2名;县招商局局长1名(由县发改委领导兼任),副局长1名;纪检组长1名;科室领导职数9名。
附: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招商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表。
 
 
 
 
 
 
 
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招商局)
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表

名    称
编  制
主任(局长)职  数
纪检组长
职  数
科室领导
职  数
发改委正副主任
5
5
 
 
物价局副局长
2
2
 
 
招商局副局长
1
1
 
 
纪检组(监察室)
1
 
1
 
办公室
2
 
 
1
国民经济综合科
2
 
 
1
投资科
1
 
 
1
项目办公室(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1
 
 
1
体制改革科
1
 
 
 
招商办公室
1
 
 
1
招商综合科
1
 
 
1
价格管理科
2
 
 
1
收费管理科
2
 
 
1
合    计
22
8
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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