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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1年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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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1年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通知》(皖发改环资函〔2011〕10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电厂,分别于3月17日前和5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报送至肥东县发改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海波 周静 联系电话:7735829 邮箱:7711424@163.com 附: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1年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1年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doc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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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项目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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